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09-11-26     阅读:19,234次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O01
10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31件,分别建议制定9项法律。会后,内务司法委员会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商讨,请他们研究提出意见,并于8月份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事部等部门有关同志召开议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了解议案办理进程,交换意见,督促检查。在此基础上,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于20011016日召开内务司法委员会第32次会议,对有关议案逐一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姜健等3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尽快出台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议案(第3号)、赵晓颖等3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议案(第467号)、王银忠等3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道路交通法的议案(第64O号)。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道路交通需求迅猛增长,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已不能适应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需要,应通过制定道路交通管理法保障和促进道路交通管理的发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道路交通管理法列入立法规划。日前,国务院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马大谋等3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议案(第7号)、章凤仙等3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国家公务员法的议案(第74号)、刘翔等3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议案(第273号)、樊世英等3O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制定公务员法的议案(第442号)、高福明等3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国家公务员法中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的议案(第756号)、安徽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要求制定公务员法的议案(第1000号)、刘佑林等3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务员法定退休年龄的议案(第1022号)。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自1993101日施行以来,在加强对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优化公务员队伍、改革人事制度、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维护公务员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八届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均将国家公务员法列入立法规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自1994年起开始该法的起草工作,已初步形成了国家公务员法草案。目前,有关部门正就公务员立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法律草案作进一步协调修改。建议加快国家公务员法的起草进程,并按照立法规划的要求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于小文等3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公证法的议案(第16号)、杜耀敏等3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公证立法的议案(第695号)。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务院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建立适应我国体制改革需要的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任务之一。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公证法列入立法规划。现国务院有关部门正按照国家有关公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公证工作改革方案,抓紧对公证法草案的修改,力争早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叶继华等3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议案(第573号)、关福昌等3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治安处罚法立法的议案(第641号)、孙桂华等3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的议案(第649号)。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与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相衔接,在修改198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必要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列入立法规划。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送审稿的修改、审查工作。建议尽早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五、张汉英等3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议案(第639号)。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体制确实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为确保公正司法,在推进人民法院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有必要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最高人民法院早在1992年就开始对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建议抓紧起草工作,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六、贾才等3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的议案(第94号)、复生等3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的议案(第182号)、王维忠等3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司法鉴定法的议案(第188号)、韦月荣等3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的议案(第367号)、罗志泽等3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家司法鉴定立法的议案(第547号)、杜耀敏等3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司法鉴定立法的议案(第699号)、树人等3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革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快司法鉴定法制建设步伐的议案(第797号)、钮小明等3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的议案(第864号)。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司法鉴定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诉讼权利、促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司法鉴定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实践中司法鉴定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应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法,建立科学的司法鉴定制度,以适应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内务司法委员会正在就该项立法进行前期调研,并积极推动立法工作的开展。建议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七、汪昭贤等3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的议案(第147号)、赵黎明等3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的议案(第248号)、韩耀武等3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执行法的议案(第293号)、曾元禄等3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强制执行法的议案(第489号)、李浩等3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议案(第996号)。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制定强制执行法是必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强制执行法草案列入了2001年立法计划,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00年初成立了强制执行法起草小组,目前正在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

上述29项议案所涉及的立法内容,除道路交通安全法外,列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内务司法委员会将按照立法规划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加快法律起草进程,做好提请审议的准备工作。建议将有关法律案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未列入立法规划的,建议条件成熟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八、江普生等3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和颁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议案(第734号)。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近年来,我国非法买卖和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严重,加剧了我国毒品问题的蔓延发展,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对此,国家给予度重视,在执法和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从1998年起,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始组织力量研究起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列入全国禁毒工作要点。目前,该条例起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根据国务院有关立法计划,该条例拟作为行政法规于近期上报国务院颁布实施。

九、刘耀玲等3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第592号)。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两年多来,对于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各地在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过程中,也遇到一些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解决办法。至于根据税费改革进程,需要对法律个别条款作适当修改,国务院有关部门已有所考虑,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待时机成熟时进行。对于代表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建议各地根据法律确定的原则,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加以补充和完善,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予以规范。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01
1016


上海市公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