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证处:
《上海市文明行业创建管理规定(2016版)》已经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新一届的上海市文明行业评选活动正式启动。请各处根据上海市文明行业考评标准的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要求(附件),将相关资料电子版上报至协会。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处抓紧落实,于1月13日之前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郁姗姗
电话:62184408-103
邮箱:notary_bar@163.com
附件:上海市文明行业考评标准指标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