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上半年度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各公证处:
2017年上半年度会员困难补助金的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根据《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使用办法》[沪公协(2008)71号]的规定,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公证人员,可填写《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申请表》,并附相关票据、证明材料等,请各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2017年6月16日前统一向协会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郁姗姗
电话:62184408-103
附件: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