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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认证”服务项目 调整的通知

日期:2017-04-12     阅读:23,828次


关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认证”服务项目

调整的通知

 各公证处:

关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核查”项目合同已到期,需要重新签订,新的服务内容将进行部分调整,原有的公民身份信息多项服务和简项同住址成员信息关联认证服务,只提供至2017年12月31日。以后不再提供这两项服务。

根据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的要求,新合同的签订需要各公证处配合提供以下材料:

1.各公证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各公证处填写《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

3.各公证处填写《IP地址信息表》,如无法绑定IP的公证处,需要填写《IP绑定情况确认函》并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

以上材料由协会统一收集,请与4月15日前快递至协会,谢谢配合。

协会地址:静安区胶州路699号12楼

联系人:乔娜

联系电话:62184408-207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