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证处: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展现“公证为民”的服务精神。根据市局领导的要求,现统计各公证处在2015--2016年参与的各类公益活动情况。
各处应按照下列表格的内容认真统计、填写完整,“免费遗嘱、免费保管”不在统计范围内。请于3月15日前将表格以传真形式反馈至协会。
联系人:陈默
传真:62185665
特此通知。
附:公益活动数据统计表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