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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化身”调解员 市二中院民商事案件试水多元化解

日期:2016-12-16     阅读:19,384次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用户
      本报讯 将在处理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公证员 纳入 调解员队伍,对于高效化解纠纷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昨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公证协会、上海市东方公证处正式 携手 ,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扩大到家事、房产、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类等民商事案件。
  张女士的丈夫李某生前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公司 事改企 的补偿活动李某也在补偿范围之内。由于李某之母死于李某之后,涉及到转继承的问题。李某的兄弟姐妹对母亲应继承遗产的权利表示放弃转继承,但李某有一小妹妹身患怪病,未申报户口,并于 1958 年过世。张女士无法提供丈夫小妹妹的报死亡户籍证明,且年代久远,医院也无法出具证明。而选择法院诉调解决,必须由原告举证,为此法院不予立案。张女士到普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处受理此案并代为取证,进行了大量调查,包括查询老户籍、死者父母及兄弟姐妹档案,采取排除法、再加上证人证言,最终确认小妹妹确于 1958 年死亡,及时为张女士继承已故丈夫遗产出具了公证书,为其解了难题。
  此次,二中院分别与市公证协会、东方公证处签署合作备忘录与对接协议,拓展了委托调解的纠纷类型,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扩大到家事、房产、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类等民商事案件,深化了诉调对接工作内容。记者了解到,徐汇公证处在下沉基层街道设驻点联络员的基础上,建立了本市第二家 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 ,至今已接待近 90 人次的咨询,接收立案庭移送案件 20 余件。目前,杨浦、虹口、奉贤等公证处正在和法院商谈建立对接机制。据悉,二中院今年 1 11 月已收案 20112 件,又同比增长 6.31%